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加快形成以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論述,結合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和對廣東、廣州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不斷提高我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綜合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快建設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在加快形成新發展格局中走在前列,高質量推進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在更高起點上推進改革開放。現發布《2021年廣州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項目入庫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啟動項目征集入庫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支持的原則與重點
資金使用遵循“統籌集中、突出重點、先謀事、后排錢”的原則,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要求,設立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園區建設、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數字新基建、廣州市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獎勵共五個專題。
二、資金支持方式
本次項目申報采取補助、獎勵、貼息等支持方式。
三、項目申報的基礎性要求
(一)申報單位須是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且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工業和信息化及相關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中央駐粵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加工貿易制造企業等),或在我市視同法人單位統計并納稅的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
(二)同一年度對同一單位原則上最多扶持2項競爭性扶持項目。
(三)項目應按照發布的《申報指南》所對應的專題方向提出申請。同一項目只能申報《申報指南》中的一個方向。
(四)已獲得過國家級、省級、市級財政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要求市級財政配套的項目除外)。
(五)項目申報至公示期滿“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受懲戒黑名單企業不予支持。
四、申報流程
申報材料由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會同區財政部門審核后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評審、公示等程序后,下達項目扶持資金。
(一)項目申報單位應嚴格按照指南各專題的具體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并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
(二)企業申報時間:(11月6日-12月15日)
2021年廣州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項目入庫申報專題及方向
序號 |
專題 |
方向 |
1 |
專題一軟件與信息服務 |
方向一高端人才 和軟件項目補助 |
2 |
方向二芯片產品流片補助 |
3 |
專題二 產業園區建設 |
方向一價值創新園區 建設補助 |
4 |
方向二提質增效試點 產業園區建設補助 |
5 |
專題三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
方向一融資租賃業務補助 |
6 |
方向二擔保費 (保證保險費)補助 |
7 |
方向三首次融資貼息 |
8 |
方向四高成長企業貸款貼息。 |
9 |
專題四數字新基建 |
方向一 5G創新發展 |
10 |
方向二工業互聯網 |
11 |
方向三人工智能、 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
12 |
專題五 廣州市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獎勵 |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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